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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送样给客户,客户测试通过,再转销售卖给客户,之前免费送样的销项税可以冲回吗
铂略会员70599055
提问于 2026-04-28 15:57
一、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不应转回,但无需重复纳税,正确申报流程为:
(一)视同销售时,申报表作为“未开票销售额”。
(二)实际销售并且开票时,同时包含于“开票销售额”和“未开票销售额(负数填写)”。也就是说,这一期其实是“1-1=0”的逻辑。
二、若实际退回,则冲减此前视同销售的销售额,流程为
(一)视同销售时,申报表作为“未开票销售额”。
(二)退回时,申报“未开票销售额(负数填写)”。也就是说,这两期合起来其实是“1-1=0”的逻辑。
您是说哪种情形?
税务处理需要视同销售。
借:销售费用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关于纳税期间,通常是按月,下列情形,可以按季:
(一)小规模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中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
(三)国务院税务、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一、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一)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比如,欠母公司1000万,计入实收资本200万,是这个意思吧。那么,假如,你把这1000万归还母公司,母公司再拿回来,计入什么科目呢,那就是实收资本200万、资本公积800万。所以这儿就是
借:应付账款 1000
贷:实收资本 200
资本公积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