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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收据可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铂略会员60552053
提问于 2026-05-09 15:46
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这个业务没有税法、会计差异。一般而言,残液清理支出并未构成所售商品成本(当然,残液本身成本作为该批货物正常损耗,无需从该批货物总成本扣除),因而不需要作为主营业务成本;考虑到清理目的是为了下次销售,作为销售费用更好一些。
是否含税,通常由合同约定。若合同未约定,则基于上述描述以及现实惯例(比如,您去商场买一件衣服,1000元,通常是指含税价,即您只需要支付1000元就行,无需另外加钱),视为含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利息÷(1+税率)×税率
另外,因为乃是关联企业,若利率偏高或者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市场公允利率水平予以纳税调整。
关联交易,税务处理要求就是市场公允原则。即向非关联关系客户收多少钱,就按照多少钱用于关联关系计税价格。另外,如果公允价格不好确定,可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达成定价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