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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发票如何开具
解晨希
提问于 2026-07-05 08:57
应当按照36箱、16200元开具发票,这样既符合税法要求,也不会多交税。否则,如果按照“30箱16200元+6箱0元”开票,则另外6箱就需要另行视同销售计税了。同时,成本结转也是一样,同时结转36箱成本即可。
另外,“实际采购入库100箱搭赠200箱共1200箱48万元,进项发票是1406箱48万元”,发票这个开法可能会有税务风险;既然实际采购入库1400箱,开票则不能开具1406箱。
总之,发票开具(无论您作为销售方对外开,还是您作为购买方、供应商给您开)都应当符合实际情况才行(无论数量,还是金额)。
一、两种开法都可以。“36箱*450=16200”最无争议,但“0箱16200元;6箱3240元,销售折扣-3240元”更为商家接受(能够体现折扣)。
二、应当按照实际付款金额、实际购买数量开票、计量、入账。
关联企业交易往来,应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也就是说,非关联方发生类似服务,定价是多少,关联交易就应是多少。若不确定,亦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这个情况,相比我前面所举“1000万买房”然后涨到5000万那个例子,更加直接了。既然不等比例减资,还是刚才那个分析过程:比如利润5000万,原本甲3000万、乙2000万;现在乙减资200万,告诉税务机关说只拿走了200万块钱。然后呢,持股比例变成600:200了,对于5000万的利润,变成甲3750万、乙1250万,乙拿走200万,但是损失了750万,这个也会让人不信的。
这个我理解是不需要纳税的。为什么呢?因为乃是等比例减资,双方各自拿走自己的部分出资,而剩余比例未变,即对于未分配利润所享份额未变,并未因为减资而发生权力转移,所以不产生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亦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