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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期
铂略用户60600215
提问于 2026-08-20 10:03
筹建期的定义: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对于工业企业而言,通常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生产线试运行或开始投料生产作为筹建期结束的标志。
费用处理: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费用(如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注册登记费、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等),在会计上统称为“开办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通常在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开始生产后通常即视为筹建期结束,不能再按筹建期处理。
筹建期结束的标志:筹建期结束的核心标志是“开始生产经营(含试生产)”,而不是“取得第一笔收入”。因此,一旦企业开始投料生产(哪怕是试生产),筹建期即告结束,进入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期。
成本与费用的账务处理:
生产成本:开始生产后发生的大量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应正常归集计入“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产品完工后转入“库存商品”。
期间费用:此时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应正常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入开办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