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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8-24 16:55
1、架构层面,B 吸收合并 C,政策条文上具备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能性,但不是必然,取决于商业目的、12 个月经营连续性,同时面对境外股东的从严征管风险;不是只要同一最终控制就一定可以备案通过
2、A 吸收合并 C,合并后再把货物销售业务交由 B 运营(合并后 12 个月内),该操作模式下,大概率无法通过特殊性税务处理;即使备案提交,税务机关后续核查会以 “改变重组资产实质性经营活动” 予以否定。 关键点:不看旧合同是否转移,看重组取得的经营性资产对应的业务,是否在重组后 12 个月内在合并方 A 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