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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公司收到国库退回所得税汇算清缴30万元,贷记应交企业所得税。这样处理对吗?谢谢!
【解答】您好!
区分两种情形:
一、如果属于政府(非税务部门)进行税收返还,则按照政府补助处理。视退税原因、用途等因素计入其他收益、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或者冲减相关成本等。
二、如果属于税务部门基于多缴、误收、减免追溯等原因,直接办理退税。则应当原分录依次冲回。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或者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政策: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2.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五)利息收入;
合同履约成本是指为满足合同要求而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合同的、与合同履约相关的成本。
如上所述,若“快递”业务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则可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分期计提折旧;并在计提折旧时,根据其用途(食堂),作为职工福利费。个人理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