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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瑕疵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9 19:01
2014年9月哈尔滨市阿城区国家税务局公布税务事项通知书(哈阿国税通〔2014〕0903号),目的是要求企业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国税局収现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在2012年1-8月购入货物的增值税与用发票69张,进项税合计900余万元。经调查得知虽然业务是真实发生,但是加盖的是旧式发票专用章。所以冀东水泥取得的69张収票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所以冀东水泥900余万元的进项税款不得抵扣,所得税也无法税前扣除。
铂略财务培训提醒,对于发票章有问题的,包括盖章不清楚等,企业都应该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的实务操作:
• 普通发票随时可以开红字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180天内随时可以开红字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认证了就可以开红字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了180天没有认证,如果该发票属于不能抵扣的范围,可以去税务机关申请开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