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制造企业如果租赁个大厂房用不了,部分转租给别的公司,制造企业经营范围上没有租赁这个业务,能直接开发票给转租方吗?还是需要改变经营范围?如果改了经营范围,这个收入算主营业务收入?税怎么交?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8-09-07 11:22
【解答】您好!
不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可直接开票。收入入其他业务收入。增值税按简易计税或一般计税方法进行征缴,其他税种及附加按原有方式进行。
若B公司确实不知,不应承担责任。然而,若税务机关询问,“为什么不给此人缴纳社保”,B公司当如何回答呢?
这是基本发票开具问题,与“国补”无关。简单来讲,发票开具要求“三流一致”。既然“分公司的销售”,则必须分公司开具发票、分公司收款。上述情形违反税收相关规定。
既然“发票本身没有开具错误”,则不能重新开具。发票红冲、作废,必须得有法定原因,比如销售退回、销售折让等。不能“由于他们原因”任意重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