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税务”稽查时代,电商企业税务高频“雷区”排查与破解
课程介绍:
在人工智能(AI)技术迅猛发展并深度赋能各行业的今天,税务领域也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智能化变革。
与此同时,随着金税四期系统的深入推广与大数据税收征管时代的全面来临,税务监管呈现出“以数治税、精准稽查”的新特征。税务机关依托强大的数据聚合与分析能力,能够从企业水电耗用、资金流水、发票轨迹、物流信息等多维度进行穿透式比对,传统的税务处理方式和筹划手段面临空前挑战。
制造业、商贸业、电商及新兴平台经济等领域的商业模式日趋复杂,相关的税收政策与稽查重点也在动态调整,使得企业在实务中面临诸多模糊地带与潜在风险。许多企业因对政策理解不透、对稽查逻辑认识不足,直至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时仍感到困惑无助。
在此背景下,本系列课程立足于当前税收监管日趋严格、企业合规需求日益凸显的背景,旨在通过对制造业、商贸业、电商行业三大领域发生的真实税务稽查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帮助学员理解税务稽查的常见路径、证据链条构建方式及争议焦点判断方法。
本课程重点通过案例介绍了日常实务当中遇到的涉税问题并重点进行了分析。
讲师介绍:
王 老 师
总局稽查局人才库成员
前税务官员
总局稽查局优秀通讯员
王老师是总局稽查局人才库成员、总局稽查局优秀通讯员、江苏省局稽查专家,先后供职于江苏涟水地税、海南洋浦国税、辽宁大连地税与江苏南通地税,历经征管、税政、法规、稽查等税收业务部门,近二十年税收业务工作实践,对税收理论有较透彻的理解,对税收实操有娴熟的技巧。王老师多年来专注于税收政策解读、税收与会计差异处理、税务稽查理论与方法、涉税风险管理等领域研究。王老师讲课幽默风趣,善于将案例融入理论,使学员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会专业技能和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王老师是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经济学硕士。
模块介绍:
模块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合规背景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通过AI税务发现电商企业逃税、偷逃职工薪酬、外卖补贴等涉税案例。

模块一:“AI+税务”稽查时代,电商企业税务高频“雷区”排查与破解
一、 A直播达人开办多个体户兼隐瞒收入被AI发现之逃税案
• 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2021年至2023年期间,余某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泸州A男装店向某平台支付了620余万元推广费用,而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的销售收入仅为160万元。总共160万元的销售收入为何支付620余万元的平台推广费用?按照某平台推广费反向测算,A男装店销售收入应该超过亿元。
• 经查:随着直播销售服装生意越来越红火,余某的泸州A男装店快速拥有了300万粉丝体量,为规避因违反平台管理要求导致的封号风险,余某通过本人及其亲属身份先后注册6个个体工商户,在某平台开展直播销售,但实际控制人均为余某。余某仅就其控制的6个个体工商户开具了发票的390余万元销售收入申报纳税,而对其它大量的未开票收入约3.4亿元不申报,以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805万元。
• 在税务机关政策宣讲下以及大量事实证据面前,余某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真实资料。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二条: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余洋利用其亲属户头拆分其实际经营所得,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构成偷税行为。共计追缴少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431万元。
• 定偷税是否合理?
讲师看法:成本无法核算清楚,不能定为偷税。
1. 增值税:税总函〔2015〕311号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以界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告知。纳税人在《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仍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资料的,其《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后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前的销售额,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增值税不宜定偷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