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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活动赠送如何避免视同销售
喜洋洋
提问于 2017-08-09 17:19
贵司举办促销活动对外赠送礼品,只要进行了账务处理,想不交税,几乎不可能,除非故意不申报,但这样稽查很容易查出来。
直接打折也是促销的一种方式,是赠送礼品还是打折,还是要贵司根据客户的心理,以及销售的是何种货物来确定。比如,如果是单位购买,买方经办人肯定是希望不打折而是赠送礼品。
你说的很对,如果把商品和赠品直接在发票上注明,会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买方如果是单位,只能把购买的商品和赠品一起入账,经办人购买动力会因此不足,原因,你懂的。
所以,大多数商家采用的方式都是单独给赠品,而不是通过销售折扣或把销售的商品与赠品一起体现在发票上。因为后一种方式,购买不太认可,态度不积极。第一种方式下,规范的企业全额视同销售申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如果受赠方是个人,还需要负担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而不规范的做法,要么就是赠品不记账(比如由供货商提供,或账外资金购买),要么就是如实记账,但不如实申报纳税。这两种情况均违反税法规定,存在较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