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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票系统开具的简称不对、但税率是对的,是否能收?比如目前有些餐饮管理公司开具的是“*生活服务*餐费”,而不是“*餐饮服务*餐费”。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8-01-30 10: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因此不是相对应的分类,上述简称属于开票有误,不能抵扣,只能采取开红字发票再开蓝字发票的方式。
不可以。虽然加了“委托”二字,但显然还是“贷款”,并且收取了利息,那还是贷款服务;因而不能抵扣,也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建议将订单合计差异增加或冲减营业收入,按照调整后的营业收入履行各项税费缴纳义务。
一、应当通过职工福利核算。
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其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与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无关。
至于这些笔记本发给哪些员工,这个应当能有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