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中心
选课中心

转移定价

铂略老师,您们好!
我的问题是:
1、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准备同期资料?
2、如果发生的关联交易都是境内关联方,需不需要准备同期资料?
3、关联方的转移定价不同产品可以采用不同的定价方式吗?(如同一家公司即有原材料又有产品,可以原材料采用市场价定价,产品采用成本加成方法定价吗?)
4、税务局看企业同期资料,主要关注风险点是什么?企业平时如何把握这些风险点?
5、转移定价主要是看企业“息税前利润率还是看净利润”如果掌控?
6、同一集团不同企业之间可以采用不同的定价方法吗?
以上盼回复,多谢!
查看全部收起
铂略会员60550931 提问于 2018-03-07 16:07
我来回答
邀请讲师回答
已邀请 0
推荐回答讲师

1个回答

  • 徐老师 铂略答疑讲师 2018-03-08 15:31

    【解答】您好!

    1) 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准备同期资料: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第5条、11条、13条、15条规定条件,须准备同期资料。

    第一,第13条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

    (一)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二)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三)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四)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第二,第11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一)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二)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第三、第5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

    (一)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二)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第四、第15条 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第五、国税函[2009]363号文的规定

    跨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承担单一生产(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分销或合约研发等有限功能和风险的外商投资企业出现亏损,国税函[2009]363号文规定,无论企业是否达到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均应在亏损发生年度准备同期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于次年6月20日之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2)如果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都是境内关联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是可以不准备同期资料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第18条规定,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另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4条规定,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价格、费用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等同期资料。

    3)关联方转移定价不同产品采用不同的定价方式并没有限制性规定。选用何种定价方法主要取决于转让定价方法是否运用合理,是否可以分析确定关联交易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结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十四条第五款规定,企业在准备同期资料时,就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进行分析,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被测试方的选择及理由。2.转让定价方法的选用及理由,无论选择何种转让定价方法,均须说明企业对集团整体利润或者剩余利润所做的贡献。3.确定可比非关联交易价格或者利润的过程中所做的假设和判断。4.运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和可比性分析结果,确定可比非关联交易价格或者利润。5.其他支持所选用转让定价方法的资料。6.关联交易定价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分析及结论。

    4)提供同期资料的核心目的是:企业对自己关联交易的评价,是否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局看企业同期资料,主要关注四个方面:功能与风险分析、转让定价方法选择、可比性分析、差异调整说明。企业在同期资料中,应当根据自身披露的相关事实充分论证自身关联交易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5)息税前利润率属于交易净利润法的利润指标,交易净利润法一般适用于不拥有重大价值无形资产企业的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和受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受让以及劳务交易等关联交易。

    净利润是利润分割法的指标。利润分割法一般适用于企业及其关联方均对利润创造具有独特贡献,业务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关联交易。

    所以,选择转让定价方法不同,所关注的利润指标也是不同的,不可一概而论。

    6)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6号公告(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规定了5种常用的转让定价方法,一家企业的定价方法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几个共存的。由于各个企业情况不同,每一种交易都有最合适的定价方法,必须根据关联交易性质和可获得信息,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因此,无论是同一集团不同企业之间,还是同一企业不同产品之间,采用的定价方法是否相同并没有限制性规定,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主要取决于转让定价方法是否运用合理,是否可以分析确定关联交易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结论。

相关问答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九条规定:

    发生本法第五条规定的视同应税交易以及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

    由于A、B、C均有明确的电商单售价格,能够确定“市场价格”,以A、B、C三件商品在电商平台上的单售价格之和,作为礼盒视同应税交易的销售额比较合理。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6-07-10 16:54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这样不可以的。

    核定扣除与凭票抵扣,属于完全不同的计税方式,不应存在各属期混淆情况。也就是说,若改变抵税方式,则只能自改变起,新发生购进业务而新取得抵扣凭证,才可依法抵扣。

    税务合规与筹划 发票
    1个回答2026-07-10 15:53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我需要具体举例来讲:比如促销品30元购入,在销售一件50元购入、卖价113元的主商品时赠出去。会计及税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注意,这是两件商品的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主商品 50
                           ——赠品 30
    对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销售额已经包含于实收款项之内,无需另外计税;亦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6-07-10 14:21
  • 没有找到问题?

    可点击下方按钮直接提问

    我要提问
    VIP会员专享
    本功能为VIP会员专享,您的免费提问体验次数已经用完。

    铂略VIP会员权限

    • 直播课、视频课、课堂笔记免费看
    • 线下课在线转播免费看
    • 全国财税精英免费为您提供在线答疑、电话答疑服务
    更多会员权益,等您发现,马上 了解会员方案联系客服
      VIP会员专享
      本功能为VIP会员专享,您目前无法使用该功能。

      铂略VIP会员权限

      • 直播课、视频课、课堂笔记免费看
      • 线下课在线转播免费看
      • 全国财税精英免费为您提供在线答疑、电话答疑服务
      更多会员权益,等您发现,马上 了解会员方案联系客服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提示

      重置密码成功

      已重置该账号登录密码
      确定
      提示

      短信验证码发送成功

      验证码已发送到您的手机,请查看手机短信后填写。
      (短信验证码30分钟内有效)
      确定
      提示

      邮箱验证码发送成功

      验证码已发送到您的邮箱,请
      (短信验证码30分钟内有效)
      确定
      选择登录账号

      该手机号对应多个账号,请选择

      选好了,确认登录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微信账号。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微信账号,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微信账号进行绑定。

      知道了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QQ账号。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QQ账号,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QQ账号进行绑定。

      知道了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新浪账号。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新浪账号,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新浪账号进行绑定。

      知道了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手机号码。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手机号码,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手机号码进行绑定。

      知道了
      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

      学习时长规则说明

      1、学习时长指用户看课所用的实际时间,也就是说一个用户一天的学习时长最多为24小时。

      2、一个用户一天中的同一时刻如果播放多门课,只有最先进入的一门课计入该时刻的学习时长,如例1。

      3、用户倍速播放时产生的学习时长以实际时间为准,如例2。

      例1:用户某天9点到10点在PC上看了A课,9点30分到10点30分在手机上看了B课,那么学习时长为1.5小时,其中A课1小时,B课0.5小时。

      例2:用户以2倍速观看了1小时的课程,那么学习时长为0.5小时。

      *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统计与学习时长无关,是以在整个课程内容中,已观看部分的覆盖情况来判定的。
      • APP下载
      APP

      Android/iOS

      微信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弹出
      页面右上角的分享按钮,
      即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