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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6 22:17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如果老项目是简易计税的,不能用其他的进项抵扣,如果老项目是一般计税,可以用其他进项抵扣。
确实如此,除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涉及其他税费相关政策并无变化或者影响。因为都是属于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这与“增量房”、“存量房”概念在计税方面并无区别。(当然,若已使用或者出租,在其使用或者出租期间,以及之后销售,是有些影响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决定适用税率:增值税遵循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哪个时期,就适用哪个时期的税率" 原则。根据财税〔2016〕36 号附件 1 规定,先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