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垫费用支付
您好,
既然合同主体是贵司和服务商,那么税法上只能理解为服务的转售,贵司支付费用作为服务成本,抵扣进项,收取费用作为销售服务处理。建议由境外母公司委托授权你公司代理采购,贵司仅作为代理人,代收代付处理。
因为属于关联企业,因而上述“无偿”,在税务处理方面,应当视同“有偿”出租处理。因此,子公司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
请您具体描述一下,税务部门对您公司具体做什么事情了呢?
如果债权原额转让,并不涉及税收问题。
子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母公司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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