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公司向甲方购货物,甲方开票给我公司,但甲方要求我公司将货款直接付给甲方的债权人,请问税法上允许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6 22:28
在增值税税控系统实施之前,税务总局要求款项的支付对象应与发票开具方一致方可抵扣;税控系统实施以后,虽然没有明确该条规定是否仍旧适用,但资金流的不一致将增加税务对有关业务真实性稽查的可能。
关注ing
需要,属于买卖合同印花税税目,税率万分之三。
可以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上述开具的预付卡发票,属于另有规定的不征税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同时需要企业赠送的相关说明或者签字审批的内部流程单据,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您好,
免税和零税率发票都是有可能的。
如果提供的是国际运输,有运输工具承运,一般纳税人开具发票税率应为0%,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免税发票,无运输工具承运,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运输发票税率均应为“免税”。
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国际运输服务。根据上述文件,具体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