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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备查
依法审价是《海关法》赋予海关应有的权力,经过风险分析海关对进口货物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疑问的情况下,可以向纳税义务人提出价格质疑。在海关提出价格质疑的情况下,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到《价格质疑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延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按照海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海关提供相关材料或者其他证据,对申报价格、贸易流程等情况进行解释,所提供材料应确保真实性、完整性。
其实,既然“组装该机器”,这其实就是“加工”、“生产”环节,并非研发活动,因此相关人员工资不应作为研发费用。
按照“财税〔2015〕119号”相关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外购货物用于对外赠送,需要视同销售,同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由于你采购时没有取得专票就无法抵扣了。
都不是,说的是所得税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会计核算还是需要按年计提折旧,产生税会差异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