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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车上班时间送货,送员工上下班,下班后停放在司机小区需要收费,停车费没有发票,收据入账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取停车费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企业应以取得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未取得发票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