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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拆迁过程的会计账务如何处理?补贴款没有下来,现在进行拆迁了生产线,当月的折旧如何处理账务,具体的会计科目是什么
您好!
1. 政策性拆迁过程主要是拆迁补贴款的会计处理比较特殊,以及需要对拆迁收入和拆迁支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进行单独核算,其余并没有什么不同。以补贴款的处理为例:取得搬迁补偿款(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发生拆迁支出(借:专项应付款,贷:递延收益),完成搬迁处置后确认支出部分(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结转搬迁收入余额(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一条:企业搬迁的资产,简单安装或不需要安装即可继续使用的,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就其净值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该资产尚未折旧或摊销的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或摊销。第十二条:企业搬迁的资产,需要进行大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的,应就该资产的净值,加上大修理过程所发生的支出,为该资产的计税成本。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按该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贵公司可以根据搬迁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计提折旧或摊销(借:管理费用等,贷:累计折旧),与正常的计提折旧没有区别,不计入拆迁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