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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在银行做了一笔理财业务,2000万做质押,利息40万前置的,然后我们用2040万开了一笔信用证,这40万利息我们还没有收到回单,请问老师这40万本月该如何入账?
您好!
根据题目描述,理财业务所产生的利息应视作非保本的“投资收益”进行处理。如上述40万元理财收益已经确认可以实现(可以以此开具信用证),从会计收入的五个原则出发可以先行按以下分录入账“借: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贷:投资收益”。待银行回单收到后补充原始凭证即可。以上处理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