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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销售货物700元,上月已经做账应收账款700,过了几个月对方只打了699.96元,差4分钱,也不会给我们再付了,不是折扣折让也不是现金折扣,我们收钱应该怎么做账?
您好,所差4分钱是未收到款项,会计上就做营业外支出。
根据您的图片内容,我个人理解,金额不大,计入当期期间费用就可以。
但左侧报价单似乎和右侧图片不太相符,是一个事情吗?做的门头,怎么说是广告牌?安全标语?
其实,对于此问题而言,领导倾向(分期计入损益)还是合理的。显然,既然“3年期”,那么一次性费用列支则与事实不符。而“租赁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皆是分期摊销(只是计算方式、金额不同),则与领导意见相符。
具体而言,若执行了新租赁准则,可以按照租赁资产处理;若未执行新租赁准则,则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其实,基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关于销售无形资产的定义,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即作为无形资产亦非不可。
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