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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而不动产不能抵扣,对吗?不动产里面,连在房屋一起的机器设备能抵扣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22 13:57
财税[2009]113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的“不动产”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以及“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条款的进一步解释。
财税[2009]113号解释建筑物和构筑物,并明确具体范围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
中代码前两位为‘02’‘03’”,同时又专门界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该文件认定符合上述条件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因为属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所以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而不能抵扣进项税。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租办公区收到对方开具的房租专用发票,请问进项税能否抵扣?2016年5月对方才能开具专票
不能,计入职工福利费。
会计科目定义不符
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它必须是为了“生产或取得该收入”而发生的直接成本(如原材料、直接人工)。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维系客户关系、促进业务成交而发生的应酬支出(如宴请、送礼)。它并不直接构成产品的实体或生产过程,属于期间费用。
准则精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精神,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经济实质进行确认和分类,不得随意混淆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即使业务招待费是为了某项具体的销售合同或工程项目发生的,从经济实质上看,它依然是一种“应酬支出”,而不是为了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而投入的生产要素。
实务中,如果计入成本,会导致成本虚高,利润虚低,且不符合费用归集的逻辑。
可以的。
其实,只要总额相符,况且税率一样,这样对于税收即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