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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控制权有没有转移,控制权转移如何判定,看履约义务,履约义务如何判定,看合同条款,合同上客户的义务已经履行,你就没有权利霸着还不确定收入。
我没有明白您的意思呀?“100万开发费”,“未来出货的一万件分摊”,这是什么意思?100万什么时候给您呢?
一、收入通常应于6月确认。无论新、旧准则,“货物交付”皆是关键因素。具体准则内容就不引了。
二、增值税及发票方面
(一)第一笔款30万于4月支付,此时乃是“预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30万
贷:预收账款 30万
(二)5月开发票100万,这是错误的。应当作废或者红冲。发票应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或者收入确认时开具;无论哪个,前提是应税销售行为发生。
(三)6月发货,此时可以全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计提增值税,余款作为应收账款
借:预收账款 30万
应收账款 17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6.99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01万
(四)7月、8月收款,冲应收账款即可
借:银行存款 70万+100万
贷:应收账款 70万+100万
您好,合同资产为1462,合同负债为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