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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也就是说,何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与缴纳契税没有直接关系;应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或者“合同签订的次月”起开始缴纳。
若且不动产权证,且产权证已经列明,则依证书列明面积。
若无独立产权证书,或者产权证并未注明占地面积,则可依如下公式计算:
部分建筑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部分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员工出差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出差费用(车票、机票)组成部分,并非员工取得了与任职或者受雇相关的所得,因此不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下的工资薪金所得。上述说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