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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公司是批发零售企业兼有运输服务,有些商品零售的客户不要发票。同时老板的其他企业需要发票,那么把不需要发票的这些零售收入开成运费可以吗
绝对不可,那是属于“虚开发票”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论有些商品零售的客户要不要发票,皆应依法、据实开具;客户要不要,那是他的事。
二、所谓“其他企业需要发票,那么把不需要发票的这些零售收入开成运费”直接属于违法,不仅违反税法,甚至可能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