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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0-19 09:31
固定资产新税法实施后的调整并不是追溯调整。而是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
因此追溯调整并无道理。
但如果是因会计处理错误,例如没有“使用剩余租赁期间作为摊销年限”而导致多缴税金。那么多缴的税款可以申请退还。参见《税收征管法》
你主要业务是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税法之后税率为9%,您的附属业务也是安装路由器吗?还是赠送路由器?按你所属附属业务原来是13%,那就是货物?如果认定未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征收率的属于混合销售,按主要业务确定税率,应该是全部9%,开具发票时如果合同没有分开价格,可以按全部金额开具基础电信税收编码的发票,如果合同分开标注价格,都采用基础电信的税收编码,编码后边星号内可以分别写宽带服务费和货物的名称,分两行开具。
这部分发票需要红冲后开具正确税率发票,因为政策是从1月1日执行的。
服务期:2025.7.1-2026.6.30的业务,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属于26年之前应该确认的收入可以开具6%的发票,之后的开具9%的发票,可以在一张发票中体现两个税率。但提示一下,如果26年开具该业务6%的税率,是否之前已经按无票收入纳税申报了,如果没有的话就属于为及时确认收入,会涉及滞纳金了。
直接凭证就是出库单之类。另外,比较关键的是,这些产品形成过程的凭证,比如材料、费用发票,人员工资凭证、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