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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0-19 09:31
固定资产新税法实施后的调整并不是追溯调整。而是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
因此追溯调整并无道理。
但如果是因会计处理错误,例如没有“使用剩余租赁期间作为摊销年限”而导致多缴税金。那么多缴的税款可以申请退还。参见《税收征管法》
目前无需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增值税法并无上述规定,如此则需要依照基本规定(销售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执行。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可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涉及损益调整的,可以在25年进行冲回处理。
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调整发生年度的损益,25年计提的可以在25年进行冲回处理,以前年度的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具体是什么情况?不是你的房子,怎么由你来收取租金呢?您是转租过来的?还是代管的?
印花税是行为税,只要签订租赁合同就应该缴纳,所以原则上你签订了合同,应该由你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