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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规定: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 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代开发票只能由税务机关代开,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代开行为均为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违反相关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 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均为虚开发票,即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而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增值税及附加,个税。
关联简易需要注意价格公允性,这业务只能按真实交易计税,没有其他可以少纳税的方式。
如果仅是需要货物转移到公司,可以采用非货币资产出资,这样个税可以递延到5年后缴纳。
除非这个补助是按照投标保证金一定比例事先约定并计算出来,才按照“贷款服务”开具发票(您这是个整数,应当不是这个情况);否则不应开具发票。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简单来讲,比如发生上述经营活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才可开具发票。
上述情形,您虽然收到3000元钱,但并未对应“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因而不能开具发票(除非属于上述“贷款服务”)。
这属于直接赠送现金,而并未发生销售活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相关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另外,将该项活动其他相关资料一并作为附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