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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租房给自己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0-27 13:46
不可以这样操作。
根据 财税字[1994]020号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贵司此种情况,在实务中会认定不属于“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导致不能豁免个税。建议并入工资计征个税,企业所得税作为工资扣除。
对于这个问题,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5月13日)答复:企业持有的结构性存款……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打个比方:一共花了1000万,产出主产品市场价1800万元,副产品市价200万元。那么
主产品成本:1000×1800/(1800+200)=900万元
副产品成本:200×1800/(1800+200)=100万元
需要,属于实物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