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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A级或者B级、M级)从事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污水经加工处理后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技术要求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可依法享受70%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相关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