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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情况下的开票问题
您好,问题提到的情形,不属于代购。贵司应就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计入收入并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从会计角度,由于问题提到的情形,未提供合同,信息有限,根据有限的信息,个人认为,问题提到的情形,也不适用净额法。如果适用了净额法,会产生税会差异,如果申报时不做纳税调整,会被预警。
问题二的这种做法,税务机关肯定会提出异议。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