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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公积金缴纳之后,一般根据什么材料作为我们入账的依据?
参考“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一般来讲,缴纳公积金可依公积金收取单位出具上述凭证或者票据作为主要入账凭证,并附以银行单据、员工计算清册、相关计算依据等作为辅证。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