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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2020年预提的费用,在2021年汇算清缴没有取得发票,请问申报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是否需要冲减预提费用后在申报,也就是按照更正后的利润表进行申报,还是不用更正利润表,直接在所得税做纳税调整
一、如果确实发生了这个费用,而只是没有取得发票,且公司内部允许入账(理所当然,否则不能会计背上吧),则不用调整账务。
二、既然汇算清缴仍未取得发票,则不能税前扣除。
此时,申报表上半部分“利润表”数据仍在会计口径。而在“纳税调整”栏次及相关附表栏次进行反映。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您说的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吗?本表适用于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纳税调整项目(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结转)的纳税人填报。您的情形不适用此表。
可以填写《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其他”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