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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并报表的问题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1-04-25 11:19
按照您的描述,合并分录就是这样来写。因为站在整个集团角度,并没有对外取得收益,也没有对外进行利润分配。抵消报表按照上述抵消分录来填即可。
其实,这儿是两步。
基础步,“已开具仓储发票并确认仓储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一步,取得货物(即以货抵债)
借:库存商品
贷:应收账款
第二步,销售货物(就是一般销售行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您所说的俩个职场是指的办公地点吗?如果跨区域提供涉税事项,才会涉及异地纳税的问题。单纯办公地点在异地,按道理不涉及异地纳税问题。
您说的10月成本仍在老职场核算,成本加成收入确认在新职场,是什么意思呢?您的会计核算以单位为主体,和职场没有关系啊?
或者我对您的职场概念理解有误?请您详细说明一下。
不需要,只有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