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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和供应商涉及诉讼案件,我们有一部分货款没有支付给供应商,法院最后判定我方不支付货款给供应商,供应商不支付赔偿款给我司,有法院判决书,这个财务账如何处理?
不支付的货款,可以根据法院裁定转入营业外收入,视同是给你公司的补偿。
可以两种做法:
1、不支付的货款属于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对应你企业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2、将不支付的货款抵偿损失,相当于对方给你了折扣,也就是按实付款项作为你采购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