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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提供的服务开增值税发票
根据你的描述,客户支付的40万实际属于预付款,这时你公司没有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规定是不应该开具发票的,但如果开具发票就先产生了纳税义务。但其实按发票管理办法,你提前开票是需要受到处罚的。(实际工作中,很少给予处罚),但只要未来会提供服务就不能算为虚开的!所得税和增值税由于先开了发票,肯定收入就不一致了!你如果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必须开票,没有更好办法,其实从客户角度即使取得发票,也不能全额确认费用的,因为只是预付,他公司也没有达到确认成本费用条件,确认了也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建议双方协调,减少双方纳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