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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国人签订劳务合同的工资金额为税后工资(合同中未注明税后),实际发放时用“推算出税前工资-计算个税-扣缴个税、发放工资”的方式处理,该笔工资薪金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1)可以。实发工资可以税前扣除。
(2)基本没有影响。以实际发放的税前8万元工资作为扣除,高于合同金额的部分按实际发放计算。因为企业所得税对工资的要求是合理、实际发放。
(3)保存好实际发放凭据应对税务检查。
如果改造房屋乃是自有,则应于改造完成并入固定资产(房屋),一并计提折旧。若改造租入房屋,则可单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改造完成次月起开始摊销。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摊销应当基于改造实际业务,而与付款时间无关。
应当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或者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视材料后续所处环节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如实开具,据实留存相关资料即可,比如上述批复,再就是拨款单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