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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防暑降温费属于补贴性质,没有明确文件规定免税,所以应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税。
2、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