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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相关要求,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相关规定, “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相关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反映股东实际出资大于注册资本份额的部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不涉及个人所得税(这方面可能有些异议,您可以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