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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预付充值卡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直接入费用?且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调增
预付卡充值发票不能作为成本费用列支的凭证,预付卡充值发票是一种预付性质的收据,只表示向加油站预付了加油款,但还没有实际购油,应该在实际使用加油卡后取得带税率的发票才能作为成本费用列支的凭证。如果依据预付卡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是不满足凭证规范要求的,需要纳税调增。
首先和您确认的是,公交公司是可以根据实际消费开票的,只是实操中太麻烦,很少有人这么去做。
另外如果为了税务规范,那么你们可以考虑改变报销方式,不再需要提交充值发票,而直接变成交通补助方式,不管是补助还是公交充值报销对于员工个人来讲都是属于补贴津贴性质,个税是一样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