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结转成本时间选择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9 18:36
会计上成本和收入是相配比的,会计上已结转成本,说明应确认收入。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结转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时间。铂略财务培训建议,如果已经发货,但款还未收到,收入还没有确认,那么成本就不应该结转,所以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将合同的付款方式修改为赊销或分期付款形式,根据所得税规定,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来确认所得税收入和成本。
严格来讲,需要如实开具发票。账务、税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最后,把固定资产清理结转资产处置损益。
发票开具,最主要是“据实”;也就是说,按照实际名称开票即可。至于“没有保健品标识”,那不是税务事项;当然,应当按照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办理。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开票,但从业务性质看实际就是销售货物由俩家付款,一是消费者,二是拼多多平台。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发生应税交易取得与之相关的所有货币或非货币经济利益都属于销售额组成部分,我个人理解应该按13%开票。
而且类似你的问题,上市公司贝因美因为给平台按6%开票,已经被当地税务部门处罚。
建议和当地主管税局确认一下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