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老师好!预收款分期确认收入的需要什么时间开具发票?如果客户要求充值即要发票,就会导致账面收入与报税收入不符,是否有问题?谢谢!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7-12-11 15:58
【解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根据上述规定,预收款分期确认收入的,应在确认收入是开具发票,否则在收到预收款时开具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发生了。如果客户要求充值即要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了,这时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就不一致了。只要按税收规定足额纳税,就没有问题。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如果小额零星业务,销售方方为个人的,单次采购不超过500元,你可以取得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销售蔬菜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开免税发票。
如果选择一般计税办法,可以按6%开专票,如果选择差额计税办法只能开5%的发票,如可以选择差额开票功能开5%专票(税额是差额部分对应的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五、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税。
(一)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1.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由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相关资质认定。
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
关于具体开票项目,您可选按照上述标准确认是否属于免税项目,然后据实比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选择或者添加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