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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原注册在昌平区,代开一张专票发票10万,现已迁址到东城区,才发现代开发票有误,怎么处理,昌平区说已没有我的信息,不给退票重开,东城区说可以开新票,但错票在昌平不能冲,我该如何处理?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2-09 15:54
小规模纳税人迁址完成注销清算,主管税局批准迁出,即之前的账务税金已经处理完毕。错开的发票,原主管税局不能退票,可以到新的主管税局代开新票,之前的发票在新去不能冲抵。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所以一条生产线如果包含多个设备,且可以单独有使用价值,应该分别核算,各项设备如果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可以单独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
因为总分公司是汇总纳税,所以两种方式没有根本性的区别,但如果反映的更清晰,我觉得还是把款项先拨给分公司,然后双方挂往来由分公司来发放工资更合理一些。
您好,
一、能否照常发工资
可以。
居留许可无法更新,是境外移民局的合规问题,不影响境内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公司作为境内派出单位,本身是这笔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继续按月代扣代缴个税并做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个税是否要全额在中国申报
需要。
外派员工只要还是中国公民,等于户籍家庭经济利益仍在境内。他在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工资属于境外所得。中国居民个人的境外所得同样要并入中国综合所得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