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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原注册在昌平区,代开一张专票发票10万,现已迁址到东城区,才发现代开发票有误,怎么处理,昌平区说已没有我的信息,不给退票重开,东城区说可以开新票,但错票在昌平不能冲,我该如何处理?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2-09 15:54
小规模纳税人迁址完成注销清算,主管税局批准迁出,即之前的账务税金已经处理完毕。错开的发票,原主管税局不能退票,可以到新的主管税局代开新票,之前的发票在新去不能冲抵。
不可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索取劳务费发票,这是两项法定义务;并非做了一件,可以不做另一件。比如说,上午九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都需要做到;不是说上午九点来了,下午就可以三点走。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转让“技术”、提供“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关定义,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因此,“专有技术许可”,属于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
印花税方面,这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专用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适用万分之三税率;这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列举。
并非不合理;顶多相当于给这位股东涨工资、发福利了。事实上,给员工(包括股东)发多少工资、福利,可由公司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