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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企业计划与第三方一起研发项目,研发初期投入的资金如何入账?
1.合作研发,就研发投入应按合作协议,双方分别核算和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2.不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因此,无论研发活动是否成功,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的支出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中第20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可见,委托研发需要留存上述第3项资料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