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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进出口资质证书?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
(二)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 自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参考:常州市商务局网站
(http://swj.changzhou.gov.cn/html/swj/2016/JPJKJOEA_0927/10704.html)
【对外贸易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
发布时间:2016-09-27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2239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我局负责工商注册地在常州市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根据最新规定,溧阳市、金坛区和新北、武进(含经开区)两区企业可到所在地商务局办理)。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下列要求办理备案登记:
一、首次办理备案登记程序
(一)提交申请
1、通过INTERNET登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网址:http://iecms.mofcom.gov.cn/),点击左边的“备案登记”,天宁、钟楼的企业选择常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为备案登记机关,其他辖市区的企业选择所在地商务局为备案登记机关,网上备案、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打印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后签字(或私章)、盖公章。《登记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
2、天宁、钟楼的企业可将如下备案登记书面材料各一份送(寄)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常州市商务局窗口:
(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私章)并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原件;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3)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二)办理备案登记我局在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三)领取《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经营者查询”栏内查询备案登记情况,显示相关企业信息后,企业可凭本企业介绍信、领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常州市锦绣路2号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常州市商务局窗口。联系电话:86900596
新北区: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128号 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0519-85127737
武进区(含经开区):武进区湖塘镇花园街1号 武进行政审批局 0519-86318050
小规模是增值税的分类,个体户是所得税的分类,所以个体户或者公司制都可以是小规模,还得根据的您的收入及利润情况来综合判断成立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个体户还是公司制的企业。
虽然您目的是仅作收款用,但从税收的角度,成立的公司既然都已经收款了,说明应该是实现销售收入了,所以就不是简单的以注册的公司收款的问题了,是需要将作为经营的主体了,这样就会产生销售收入,同时也会结转销售成本,否则收款却不申报纳税,很容易被认定为偷税行为了。
您好,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施工现场的意外伤害险,
1、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进场施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候,作为总包方的施工单位必须缴纳的意外伤害保险。
2、【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劳务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具体看您提供了什么服务,比如建筑服务还是设计服务等,根据具体项目开票,目前对于超经营范围开票税法是认可的,只要按真实业务开具发票就可以,并没有行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