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为收到或合同约定收款的日期,那建筑行业为什么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前提是什么?
对于建筑服务来讲,(业务进行中或者结束后)收款、合同约定(业务进行中或者结束后)收款日期、(业务进行中或者结束后)开票、建筑服务完成,以上四项孰先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然而,比如业务尚未开始,而预收款项,则需要开具“未发生销售行为不征税项目”、税率栏为“不征税”的普通发票。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会计档案凭证本身就属于被投资的公司所有,股东变化不影响这些档案所有权,所以不存在股东变化要移交会计档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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