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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研礼品费
一、若为礼品,则赠送时应作为销售费用,同时视同销售;相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对个人赠送,应当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所谓“赠送人要求匿名”——我举一例:赠送人要求喝一瓶酒开车送去,是否也照做呢?道理一样,“醉驾”与“不据实履行扣缴个税义务”皆属违法——前者违反交管法,后者违反税法,只是后者往往被无视而已)。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二、若为礼金(红包),则并非增值税征收范围,也不需要发票;仍须扣缴个税,道理同上。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等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您还是自行默认了“没有办法索要”这个导致无法履行税法义务的前提啊。
如果您是机场企业,登机者不想出示身份证,您会让他登机吗?这儿也是一样,他不出示身份证,您不给他赠品、礼金啊。
其实,既然“组装该机器”,这其实就是“加工”、“生产”环节,并非研发活动,因此相关人员工资不应作为研发费用。
按照“财税〔2015〕119号”相关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外购货物用于对外赠送,需要视同销售,同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由于你采购时没有取得专票就无法抵扣了。
都不是,说的是所得税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会计核算还是需要按年计提折旧,产生税会差异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