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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汇算清缴,4月份开回发票可以算去年的的吗?
没太理解您的问题,是发生的支出汇算时没有取得发票吗?然后现在取得了发票?
个体户是要在经营所得汇算前取得的,否则当时汇算时没有发票也要调增的,如果您当时没有调增,现在取得发票虽然是4月日期,我觉得问题不大,就放在原暂估凭证后边就可以了。正常应该当时调增,取得发票后再更正申报的。
这儿有个问题,就是“项目部”是否为独立纳税人?如果是独立纳税人,那就相当于您的客户是“项目部”,发票必须开给“项目部”、收款也必须对应“项目部”才可以的。当然,如果“项目部”本身不是独立纳税人,那也影响不大了。
显然,您是知道这个公式的: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100%
如果“净利润”为负数、净资产为正数,正常计算出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数即可——说明就是亏损了。
如果净资产为负数,无论当期净利润正负,此指标皆无意义(即不必计算了)——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付”?原本没有净资产,何来“净资产收益”呢?就是这个逻辑。
只要确实属于用人单位业务而出差,则取得用人单位抬头发票,可以依法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