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企业收款,对方无法支付货款,因此请没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代为支付,是否允许?三方协议签订上要什么?
第三方付款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如果业务真实,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代付的事项就可以。建议做好例如合同协议,发货记录,运输记录等证据的留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会计档案凭证本身就属于被投资的公司所有,股东变化不影响这些档案所有权,所以不存在股东变化要移交会计档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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