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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在汇算清缴时,如何调增?当年有减免6个月,应该如何调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会计上,承租方已经并不区别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但税法上尚未改变。那么,如果属于融资租赁,则税法、会计并无差异,不必纳税调整;如果属于经营租赁,则租赁费支出(税法)与折旧和利润(会计)之差,即为纳税调整金额。就本题而言:(623367.55+48501.27)-337784.42,这就是纳税调整(增)金额。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