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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公司将奖金分给部分,由部门自行决定发放人员及金额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比较合适?
一、由于奖金金额涉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所以只能由部门先向财务部门列表,将部门总额分配至每个人,然后财务根据分配好的每个人的金额,扣下个人所得税后,发放给部门,由部门发放给个人。然后账务处理并无区别。
二、会计分录
借:成本费用科目(根据部门、岗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这时拨到部门就算发放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实,既然“组装该机器”,这其实就是“加工”、“生产”环节,并非研发活动,因此相关人员工资不应作为研发费用。
按照“财税〔2015〕119号”相关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外购货物用于对外赠送,需要视同销售,同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由于你采购时没有取得专票就无法抵扣了。
都不是,说的是所得税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会计核算还是需要按年计提折旧,产生税会差异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