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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免费试用操作
首先说一下“视同销售”,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无偿赠送才会构成视同销售。而您的业务,“如果客户试用OK会下单购买,如不OK则会将设备退回给我司”,这个情况,设备并未发生赠送(或者买,或者退);而是否购买,也未确定。因此,发出之时,无需确认收入,也不用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我这是对于税法之理解,没有案例为您提供了。